各系部、处室、二级学院: 根据学院科研管理的有关规定,决定对符合结题条件的2014/span>年度院级科研项目和2013/span>年度延期项目进行验收。请各系部、处室、二级学院组织相关项目/a>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,同时对结题材料审核把关,签字盖章后由部门统一送交科研处/strong>,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结题申请。具体要求如下: 1./span>除C/span>类外,其他项目/span>/strong>结题前均须在校刊发表研究论文。未达到该要求的项目不在此次结题范围之内。 2.A/strong>/span>类、Z/span>类项目/span>/strong>由科研处统一组织结题评审,答辩将于10/span>月19/span>日-10/span>月23/span>期间进行,具体日期请关注校园网当周的一周会议安排,如无特殊情况,答辩时间不再另行通知;其余项目由各系部、处室、二级学院自行组织结题评审。 3/span>.结题评审采取答辩形式。项目负责人PPT/span>汇报10/span>分钟(简要汇报项目研究的主要过程和活动以及取得的研究成果);专家提问与答辩20/span>分钟。 4./span>结题材料包括: (1/span>)院级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:见附件1/span>,共1/span>份,由部门统一填写盖章。 (2/span>)项目验收自评意见:见附件2/span>。 (3/span>)结题表:见附件3/span>。(不必装订/strong>;B/span>类和C/span>类项目由部门评审结束后填写好专家评审意见,经专家签字、部门签字盖章后统一送交科研处。) (4/span>)结题报告:模板见附件4/span>。 (5/span>)研究成果:论文请复印期刊封面、目录和文章(含校刊)。 以上材料(2/span>)-/span>(5/span>)一式三份。所有材料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李春黎老师邮箱(20070163/span>)。 5/span>.材料送交截止日期: (1/span>)A/span>类和Z/span>类项目:2015/span>年10/span>月16/span>日。 (2/span>)B/span>类和C/span>类项目:2015/span>年10/span>月20/span>日。由部门评审结束后统一送交。 6./span>根据《学院科研管理办法》规定,因主观原因而未按期结题项目,两年内不得申报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,且年终考核不得评优、当年职称不得晋升;其剩余额度一律上缴学院,项目负责人必须做出经费决算,连同固定资产及有关资料购置情况一并报送科研处、财务处。 联系人:李春黎;电话:1668/span>(分机),4786/span>(直线) 科研处/span>/strong> 2015/span>/strong>年/span>/strong>9/span>/strong>月/span>/strong>30/span>/strong>日/span>/strong>附件1:院级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.xls/a>/span>/p>
附件2:项目验收自评意见.doc/a>/font>/o:p>/span>/p>
附件3:院级科研项目结题表-部门自主结题用.doc/a>/o:p>/span>/p>
附件3:院级科研项目结题表-学院结题用.doc/a>/span>/p>
附件4:结题报告模板.doc/a>/o:p>/span>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