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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全院范围开展“百间示范寝室”创建评比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9-07 0:00:00浏览次数:18

  各系、二级学院: 
  以“文明班级”、“文明寝室”创建评比为主要内容的“文明双创”活动,在学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为进一步将我院“文明双创”工作向纵深推进,提高“文明双创”工作的质量与效果,学院决定在“文明寝室”的创建基础上,开展“百间示范寝室”创建评比活动,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 
  一、活动目的:
学生生活园区是学生课堂教学之外的主要生活、学习场所。加强生活园区,特别是确保学生宿舍的文明、有序与安全是学院的明确要求。开展“百间示范寝室”评比活动旨在进一步强化对学生宿舍的管理,借助“示范寝室”创建的引领作用,带动、感染园区的住宿学生,使“示范寝室”创建成为“文明双创”工作的新高度、新起点,成为加强我院园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助推器。 
  二、活动组织:
创建“百间示范寝室”是全体学生管理工作者的共同责任,此项活动由学工部统一组织,各系、二级学院学生秘书、辅导员具体负责实施,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,各学生管理工作者应明确自身责任,其中:
学工部负责制定活动计划,按期推进,负责现场督查、评比和反馈;
各系、二级学院学生秘书负责掌握本单位文明寝室创建情况,每学年初有针对性的推荐20-25间样板寝室进行重点培育,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和督促提高,并于每年5月30前进行“百间示范寝室”的创建申报;
各系、二级学院辅导员负责对申报的“示范寝室”进行具体指导和检查,做好和学生的沟通,并按要求填写《“百间示范寝室”创建指导记录表》,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。 
  三、活动方案: 
  1.各项具体评比标准同《文明寝室评选标准》,在创建“文明寝室”的基础上各“示范寝室”应具有自己的特色和典型示范性。如创建学习型寝室、文化型寝室等; 
  2.各系、二级学院应在日常文明创建中有针对性的进行精心培育和细致指导,确保“示范寝室”的申报; 
  3.各系、二级学院应在每年5月25日-30日期间提交“示范寝室”的申报材料(申报名额为每系、二级学院20-25间); 
  4.学工部将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查看,并结合宿管人员的日常记录和情况反映等进行综合比较、认定; 
  5.评选结果将于每年12月15日-25日公布,对于获得“示范寝室”称号的宿舍,学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。对于在“百间示范寝室”创建中组织工作得力、创建效果突出的系、二级学院将评定“优秀组织奖”2-3名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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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","creator":{"id":218,"name":"许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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